我公司目前是有资金在国内找潜力项目,资金来源除集团自有资金之外,多年来与国内外各投资财团、金融机构、投资商保持紧密合作,选择切实可行的项目进行风险投资。作为专业解决各类金融问题的投融资机构,我们拥有资本市场运作的丰富经验,与国内近百家金融机构、中外银行及知名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。公司设有专门的研究部,对投融资市场进行系统的研究,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产品优势明显、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开展信用担保及投资融资服务,以缓解企业“贷款难”,“融资难”的矛盾,促进资金与项目的对接,提高资源配置效率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为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,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各种资金问题。同时,针对投资机构的投资目标和发展战略,以及对项目的具体需求,帮助他们寻找和选择最合适的企业和项目,从而实现多方共赢的战略目标。
一、投资项目范围:高科技产业、能源、交通、桥梁、机电工业、轻工业、纺织工业、食品工业、房地产、建材工业、化工业、饮料业、农业开发及农产品深加工业、生物医药、医院、冶金业、新型材料、教育业等项目。 二、投资条件 1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,属于国家允许和鼓励的项目; 2、合作项目必须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可行性条件; 3、合作项目必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显着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; 4、项目方所提供的资料、相关法律文件必须真实合法; 5、企业或项目在合作条件上必须是成熟的。
三、融资额度:100万人民币—5亿人民币。
四、投资、借款项目范围:高新项目、基础设计项目、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、矿产品开发项目,水资源开发项目、医药化工房地产项目、种植养殖项目,企业技改、市场的短缺项目、旅游环保项目、资产重组与兼并项目、机器设备改造与升级等一些项目。
五、投资方式 A、股权式:出资方投资不得少于总投资的25%,双方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,共同经营,按比例分红可考虑中方以土地、厂房、设备折资入股,出资方可采取控股方式进行灵活运作!企业组成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,该企业在民事活动中以其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。 B、合作契约式:双方以资金、土地使用权、物资等入股,共同经营管理,共同收益。企业组成形式可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和非法人企业,管理形式共同管理或委一方管理,还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。 C、融资(借贷):投资方不参与经营管理,但投资方有权对项目方 进行监督及财务管理,按规定收取利息或固定回报。 D、资产重组与兼并:出资方投入现汇参与经营管理,共享受益,共担风险,按股分红。
六、投资借贷期限与利率 :年息12%—18%,年限1—15年,每年付息,到期还本;固定回报率式:15%—20%,年限10—20年,到期不还本;股权合作模式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再进行商议。
七、办理程序: A、项目方需将项目相关详细材料及证件递交到本部,先对此项目做初审,时间大约3到5个工作日,如果项目未通过初审,请再寻找别的投资机构或银行; B、如项目经过我方初步审核后,我方会以电函方式通知贵方,贵方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函后按期赴京洽谈相关事宜; C、与本公司办理融资手续,然后本公司安排贵方到公司进行谈判,签约考察; D、考察完毕后,如实际情况与项目材料情况相符,切合实际,资金在1个月左右落实到贵方账户。
投资范围:
1. 道路、交通、资源、矿产(必须是已开采有一定规模的矿产)、能源、电信、市政基础设施
2. 纺织、服装、机械、建材、电子、医药、高科技、生物、石化、环保
3. 医疗、教育、农产品深加工、中草药种植与加工、高新技术
4. 房地产、服务业、 信息产业、旅游业等第三产业
5. 企业上市前的资金投入等
合作方式:股权、债权(合作额度在100万-5亿人民币的大、中、小项目)。
合作项目标准:产业化或商业化运作前景广阔,有可持续的竞争优势;具有快速增长的市场潜力。经济效益好,获利能力强;产权(含知识产权)明晰;集体团队团结协作,具有创立杰出企业的信心和能力;合理的投资价格及附带条件;投资方案和股权结构的设计必须保证投资退出管道畅通。投资回报率在百分之十七以上的传统产业项目和具有发展潜能、前景良好的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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